| 戀愛讓人...
「已故香港女首富龔如心的爭產案每天在高等法院鬧得沸沸揚揚,我想起的卻是許多前在報紙上讀到關於她和丈夫王德輝的一件逸事。
襲如心當時的年紀已經不小了,卻還是很喜歡在頭頂上束兩條大辮子,有一次,跟王德輝有生意來往的一個朋友,終於忍不住跟王德輝說:
「王太太是做大生意的人,這個樣子出去見客,似乎不大好吧?」
你猜王德輝怎樣回答?
他很生氣地跟那個朋友說:「我太太她喜歡束辮子就辮子!只要她喜歡,她做什麼都可以!」
愛裡總是包含一份寵溺。如果她是錯的,他也會縱容她,不容許別人批評她和嘲笑她,不肯讓她受半點委屈。
要是有一天,我說蟋蟀是在樹上的,有人跑出來取笑我,說蟋蟀明明是在草叢裡,怎會在樹上?這時,愛我的那個男人馬上站出來,告訴那人:
「她喜歡蟋蟀在哪裡,蟋蟀就在哪裡!」
這樣的我們,是一對多麼幸福快樂的同謀。我心裡知道我是錯的,但我知道我沒愛錯。
然而,這份寵溺最好永遠不要被歲月消磨,也不要被死亡隔絕。否則,孤伶伶地留下來的那個人太苦了,餘生縱有別的情愛,終究比不上當日的寵溺。」
﹣張小嫻 6/19/2009 blog diary
看到這篇文張讓我想起戀愛前和戀愛後的自己。
之前,我喜歡和男孩子對立,堅持主見。常常出現「互串」場面(當然, 這些男生會不會也太沒有風度?),其實很多時都是言不由衷的, 感覺像一層保護盔甲。有時後真的很不喜歡這個壞習慣,但好像身邊的人相處方式大多如此,也不覺得有太大問題。
後來,也許因為他常常都讓著我,一開始我還是很喜歡挑出他講錯或其他出錯小地方,然後等待他的反應。結果每次他都笑一笑。當然,如果玩笑開大了,他就不笑了,但也沒回嘴,沒有兇我。當我道歉後,他只會輕輕的說「以後不要了。」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好無聊。完全沒有 「哈!抓到你了」的痛快感。
原來愛一個人不是要和他鬥嘴或是嘲笑對方的不是,而是打從心裡的希望對方快樂,希望對方好。溺愛也是愛情很美好的特質。同時我也做回原來的我。
原來戀愛讓人長大,讓人變得溫柔,讓人做回自己。
|
| |
| 也太扯了吧之真人真事篇
美國入境處
入境處人員A:where are you coming from? 女士:China 入境處人員A: Why did you visit China? 女士: My father passed away three weeks ago, so I went back to see my family.
這時女士拿出追悼會上的照片給海官人員A看。
入境處人員A見到一名中老年人的照片,然後說: I am sorry for the lost, so this is your dad?
女士:(傻眼.....)This is chairman Mao...... he's someone my father admires a lot.........
|
| |
|
我回來了。做了一場很美好的夢,現在又回到原來的生活了。
|
| |